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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是保障海事责任人实现其法定权利的法定手续,改进和完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有利于更好的保护海事责任人的权益。新颁布的《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在第九章对申请人申请设立基金的程序作出了规定。作者写作此文,即想通过对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的分析和探讨,对新适用的法律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因此,本文作者通过对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的含义的分析,具体是对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与产生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诉讼请求程序,与责任基金的分析,得出我国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的必要性的结论。同时通过对国际公约和世界其他国家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的参考,评价了我国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立法的优缺点。在对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所包括的一些具体的问题,诸如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的管辖,诉讼中所涉及的当事人,责任基金,以及内河、沿海的责任限制所应适应的程序等问题进行探讨后。最后,笔者针对已经施行的《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有关责任限制的规定,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观点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