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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五十年代初步建立社会保障体制以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从无到有,从局部实施到全面覆盖,已经进行了多次的改革和创新,发展成为由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农民工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等四个层次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养老保险体系,尤其是2015年开始实施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促使多年来延续的“双轨制”养老保险制度走向并轨,改变了长期存在的“碎片化”格局,促进了养老保险体系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这项涉及4000多万名在职职工和1500多万名退休职工的改革正处在改革初期,在推进过程中还面临诸多实际困难。本文围绕《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借鉴国内外养老保险领域的改革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总结了当前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关于养老保险制度在理论方面和改革发展中的实际情况,并调研剖析了海关系统在这一方面的实际情况与存在的问题,提出该系统养老保险体系在改革影响下将发生深层变化,同时在运行中也必然会遇到困难和挑战:第一是各地改革细则的多样性导致统一性难以实现,第二是统筹层次低导致系统养老保险水平不一,第三是巨大的改革成本导致养老保险的潜在风险,第四是职业年金的有限性和低便携性导致养老制度保障性降低,第五是面临海关系统较大的内部压力。针对这些困难和挑战,借鉴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理念和管理方式,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如转变理念认识、完善筹资渠道、制定符合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政策、老干部工作方式和手段转型、衔接人事制度、构架多重养老保障等,为完善海关系统乃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政策和实施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