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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从资本量和资产规模上看,已经挤入世界大银行行列,尽管国有商业银行在国内银行业居于垄断地位,但其获利能力和经营绩效明显低于国际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要在竞争中站稳脚根,必先反省自身。我们的分析已经揭示了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效率低下的各种因素,这些因素导致国有商业银行效率低下的实质在于其背后的内部治理结构和产权制度。因此,国有商业银行要改变目前的被动局面,必须彻底地进行内部治理结构的改革和产权制度的变革,这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绕不过去的死角。 本文从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出发,分析了产权制度与公司治理结构之间的内在联系。基于我国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给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决定了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着所有者虚置、产权主体缺位的缺陷,导致其内部治理结构呈现出一种典型的“过渡”性质,本质上反映了出资者(国家)与经营者(银行)之间以行政为纽带的非经济性的委托代理关系,使构成治理结构核心内容的制衡机制和激励机制形同虚设,流于形式,国有商业银行的委托人和代理人缺乏必要的内在动力和压力来关心国有资产的权益,使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效率低下,竞争能力日趋衰退成为必然。在分析比较西方发达国家现代商业银行不同模式的内部治理结构在基本内涵和核心精神存在着趋同性和普遍性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应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吸收其合理成分,结合我国具体国情选择适合我国的治理模式:以出资者主权治理模式为蓝本,同时借鉴市场主权型治理模式关于股权分散,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模式。针对现行国有商业银行现有的体制格局和银行制度背景,论文深入探讨了完善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努力方向和解决办法,并对构建过程中面临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