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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当前我国农村环境侵权问题的日益严峻,首先从研究我国农村环境侵权行为的现状及特征入手,厘清农村环境侵权的加害行为与损害类型。其次,以我国农村环境侵权受害主体——农村居民群体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大量环境污染受害农村居民群体维权典型案例归纳与总结出他们的环境侵权救济方式并按照所采用救济方式的一般先后顺序与使用频率进行介绍,它们依次是:交涉与协商、环境行政调解、环境信访、自力救济、环境诉讼。需要指出的是,现实中许多方式常常是被交叉使用,各方式之间的界限有时不一定是十分清晰的。分析每一种救济方式的思路是按照村民选择的原因、遭遇的困境、实施的效果、积极意义评价与改进措施反思的逻辑顺序展开的。最后总结农村环境侵权救济困难的原因并提出完善环境损害救济的路径。重点是通过对现有环境侵权受害者群体救济方式的分析,目的在于立足引导、发掘传统救济方式,如协商交涉、上访等法治的“本土资源”,赋予其新的内涵,加以改造运用,使之“现代化”;同时推动现代救济方式的发展,如环境行政调解、诉讼等,使之“乡土化”,能够为农民所采纳;再实现环境诉讼与环境运动的良好结合,这是群体性污染受害救济的核心,最终形成污染受害者的综合权利救济体系。尝试解构现象,从典型个案中发现问题;从农民环境受害的现状和救济实践出发,在分析已有救济途径时,重视中国乡土社会的文化传统背景;在探索农民环境受害救济出路时,立足于农民自身可凭借的资源,分析更多的可能性,找寻尽可能多的适合他们的方式。 本文研究的目的在于,在现象解构中探讨如何通过法律规范的完善,将各种救济方式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尝试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环境侵权纠纷解决机制和环境侵权救济的法律体系。意义在于,通过完善环境受害者的救济,促进环境执法状况的改变,推动整个环境立法和政策制定的变革。思索作为环境弱势群体的农民的环境权益维护及侵权损害救济的实现,对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我国的环境正义和推动环境法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