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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范理论是刑法学基本理论领域中一个至为重要的部分。已有的刑法规范论著,以大量的篇幅对刑法规范的逻辑结构展开论述,使得著述给人以“刑法规范理论等同于刑法规范逻辑结构”之感。得启示于宾丁的规范论,笔者选择了结构分析的方法,通过比较分析,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探讨刑法规范的结构模式,对我国刑法规范理论的完善提出了改良的意见。全文以“结构分析方法”为线索,以期对我国刑法规范理论的完善进行有益的探索并推动司法实践法治化。本论文分为四章。 第一章的概述是对刑法规范结构基本含义的阐明。笔者认为,所谓结构是指一个事物内部的各个组成部分不是完全孤立的,而是基于该事物的整体需要处在一种相互的联系和作用之中的状态。法律规范的结构是指法律规范作为调整人们社会行为的尺度是通过其内在的处于动态之中的功能性要素的相互联系来实现的状态。因此,我的立足点是,刑法规范的结构应当既从法律文本中去寻找,又从社会的实际生活中去理解。 第二章在价值层面去追寻刑法规范结构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对刑法规范结构性理解的目的不仅在于使刑法规范更加实用,而且也是刑法基本原则以及刑法学理论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三章从规范本身的特定内容出发,主要在以下两种含义上理解刑法规范结构:其一,以刑法规范的表现形式为模本,意图找出设置法律规范时所必须考虑和反映的要素;其二,以刑法规范的引伸含义为根据,具体地探讨诸刑法规范内容应然的蕴义。 第四章尝试从事实层面分析刑法规范实然化的构成要素,探寻刑法规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