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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预防腐败、整治腐败已成为党的建设工作的头等大事,它关系到我们党的生死存亡。在对我国腐败治理工作各类研究资料的整理和分析中,各个机构和专家对于腐败概念有不同的界定,在这里主要指的是公共权力的腐败。腐败的成因也涉及不同的领域和时代特征,对其成因简要归纳为四个因素,即历史因素、政治因素、经济因素和思想因素。腐败治理由来已久,其理论渊源可以追溯到儒家、法家,还有当前我们一贯坚持的马克思主义的相关理论。中国共产党腐败治理的历程,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新中国成立以来至改革开放前,改革开放后至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大至今。这三个阶段的工作根据时代背景的差异,各有其特点和成效。通过对每一阶段的分析,也发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当前社会腐败治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腐败治理制度制定不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制机制刚性不足、腐败治理社会监督体制机制乏力以及廉政文化建设薄弱。这些问题阻碍了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有序发展。我们坚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态度,对英国、瑞典和新加坡的反腐模式进行分析。通过梳理他们在反腐工作中的有益经验,总结出对我国腐败治理工作的启示,包括国家领导人要有强烈的反腐的政治意愿;腐败治理要结合党情、世情;设置独立且有强制性权力的反腐机构。最后根据当前腐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提出应对措施。当前可以从腐败治理规则法制化、加强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强度和效率、加大社会力量的监督、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及加强党员干部素质培养入手。具体来说,针对腐败治理规则法制化,可以从推动反腐国家立法,加强腐败治理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入手。加强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强度和力度,要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力度、提升腐败案件的查处率。加大社会力量的监督,可以从疏通诉求表达渠道、完善社会团体监督组织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的作用和完善网络反腐机制入手。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可以从学校、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有序展开。加强党员干部的素质培养,主要包括加强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和提升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腐败治理是一项复杂性、系统性、长期性、艰巨性的任务,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课题。通过对以上内容的梳理,可以对当前腐败治理工作有更全面和深层次的了解,对今后腐败治理工作的进一步完善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党和政府要继续坚持从严治党、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