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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开始进入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扩张阶段;由于中国实行征地制度,在土地从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的过程中,农民在得到按土地原产值一定倍数的补偿后,永久失去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土地的增值收益除了在各级政府之间分配外,原来的土地经营者农民完全被排斥在外;由于现行法律和政策之间的相互冲突,导致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屡屡被侵犯,加上制度性基础设施的供给严重不足,使农民保护和主张自己利益的成本极高。
本文以目前征地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基础,采取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典型案例和实地调查,对征地过程中影响农民利益的因素加以分析;同时对现实中征地制度的创新模式进行探讨,并且模拟了让失地农民参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方案,最后提出保护失地农民利益的制度构建。
本文的研究发现和主要结论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目前我国征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揭示了土地征用过程中非正常的经济关系,这种关系表现为土地所有权与经济利益的非等值流转和土地收益分配机制的混乱,造成这种非正常的经济关系主要是根源于政府的逐利动机、法制不健全、产权残缺。二是征地制度的两个核心问题:公共利益的界定和补偿标准的确定。公共利益的判定存在一定的难度,为了防止征地权的滥用,清晰地划分征地范围就成为一种替代的办法。三是每一种失地农民的安置模式都各有优点和不足,对失地农民的安置必须把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和再就业结合起来。四是让农民以土地权益参与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分享城市化、工业化的成果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从保护农民利益的角度出发,应该尊重农民的征地意愿。五是鉴于失地农民问题的综合性和复杂性,为了更好地保护失地农民的利益,必须构建一系列的制度,并且制度之间还应该互相衔接、互相配合、共同作用,只有这样,失地农民的利益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
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第一,严格划定“公共利益”的范围;第二,界定政府行使的权力范围;第三,实行多元化的土地补偿方式;第四,保证征地程序的透明化;第五,成立专门的机构负责解决失地农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