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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兰·巴尔特文艺理论及批评实践的实质到底是什么,学界对之仍有广泛的争议。本文认为,“书写”才是巴尔特思想中独具创造性的实质。论文试图重新认识法国的“书写”概念,并试图通过剖析巴尔特书写观的“真实性”、“创造性”梳理罗兰·巴尔特书写观的主要特点及其内在基本框架,全文共分为三个章节。第一章,主要从书写的发展轨迹入手,阐明“书写”与“写作”的区别和巴尔特等法国思想家在“写作”之外提出“书写”概念的重要意义。接着,围绕书写的内容层和表达层对巴尔特书写观进行系统的分析。在内容层方面,从分析追求书写主体的思考自由这一巴尔特前后期思想共同的落脚点出发,阐述巴尔特书写观的“真实性”思想;在表达层方面,主要聚焦于阐释巴尔特的“多格扎”概念和“零度书写”、“易位书写”观点,并由此剖析巴尔特书写观表达层面的核心——创造性。第二章是本文的重点,着重讨论巴尔特书写观的批评实践。首先,由语言的“正位”行为引入巴尔特的“易位书写”策略。接着,从两个角度分析巴尔特的创造性书写理论:一个角度是巴尔特通过在先前文本中寻找“第三种语言”的方法挖掘前文本中的“创造性书写”,另一个角度是巴尔特自己的创造性书写实践。前者主要以巴尔特在《米什莱》一书中对历史学家米什莱的创造性书写行为的分析为例,后者主要以巴尔特的《罗兰·巴尔特自述》中的人称交替使用,《恋人絮语》中的断片美学,《S/Z》的摄像式的阅读书写和括弧的使用为例。第三章主要是对巴尔特书写观的总结与反思,第一节主要通过分析巴尔特“易位”书写理念是对书写行为本身的“介入”来证明巴尔特书写观的积极主动性,并由此强调书写才是文学的本质的基本看法。第二节主要是以“易位书写”为核心将巴尔特其它著名的理论观点串联起来,从中梳理出巴尔特书写观在巴尔特思想中的主导地位。第三节主要是对中国现当代文学的反思,包括对中国文学的真实性问题的分析和巴尔特的学术态度及学术方法对当代中国文学理论思考与批评实践的启发。巴尔特书写观所带给我们的启示是既然语言系统的表意惯例值得我们推敲,那么依靠语言系统所建立起来的一切形而上学的绝对真理也应当重新审视。正因如此,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阻碍我们进行文学书写研究的其实往往是那些围绕文学书写所建构起来的所谓真理性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