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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不同所有制下的企业迅速发展,国有经济、集体经济、股份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企业等已成为我国经济的主要支柱。在发展过程中,不同所有制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优势产品,同时,不同所有制的出口有其自身特点。
本文利用广东省制造业的相关数据,引入OECD制造业技术分类标准,首先研究了不同所有制的划分与技术层次的关联。通过研究不同所有制的产品和出口得到了一个较为创新的结论,即发现不同所有制的划分引起了技术层面的划分。其中,国有及其控股企业主要生产中高技术和中低技术产品,主要出口中高技术产品;集体企业主要生产和出口低技术产品;股份合作企业主要生产低技术和中低技术产品,主要出口中低技术产品;股份制企业主要生产和出口中高技术和高技术产品;外商投资企业主要生产和出口高技术产品。
本文通过研究发现不同所有制劳工标准的差异是造成技术分层的一个重要原因。通过引用和扩展劳工标准的赫克歇尔-俄林(H-O)模型,完善劳动标准将带来“逐高竞争”的良性结果,而不同所有制工资完善情况、工会制度建设、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的不同,使得它们的劳工标准带来的“逐高竞争”程度不同,由此导致技术分层。最后,本文运用广东省制造业2002-2007年的面板数据进一步研究了不同所有制不同技术层次的出口与劳工标准的关系,发现生产率的提高并不能引导出口,而工资的完善则扩大了不同所有制的出口优势,同时不同所有制的工会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本文明确了不同所有制的技术分层,表明了劳工标准对这一划分的作用,并通过实证研究证明了劳工标准对不同所有制不同技术层次出口的影响。针对这一结论,本文最后提出了完善不同所有制出口结构的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