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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端于2007年的次级贷款危机迅速发酵成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作为对金融危机的政策响应,宏观审慎监管成了监管改革的重头戏和学术研究的热点。本文认为,宏观审慎监管的兴起具有深远的实践和制度因素:在金融实践方面,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业具有过度创新、交易资产和直接融资比例不断提高、金融市场机构化和金融行业产业化等特征。在金融监管制度方面,由于受创新思潮的影响,金融监管过于鼓励金融创新,对金融创新可能的风险重视不够,监管制度落后于行业发展,且在制度设计中存在套利空间,反过来影响到金融机构的行为模式。在金融实践和金融监管制度的双重作用下,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空前增强,金融业关联度不断提高,跨行业的风险暴露越来越大。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暴露出微观审慎监管的诸多不足之处,而宏观审慎监管则成为对于金融危机的重要政策响应。 基于上述背景,在研究中国是否应当引入宏观审慎监管时,应当特别注意中国与西方国家所处不同的语境,“审慎”分析宏观审慎监管的利弊得失。本文认为,宏观审慎监管的许多政策建议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于“美国病人”所开的处方,由于中国和西方国家金融行业发展阶段和金融监管体系具有很大的差异,不能简单地进行法律移植,要避免“美国感冒、中国吃药”的排异反应。 本文共分为五章,其结构安排如下: 第一章“导论”,主要是提出问题,进行文献综述,阐述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第二章“金融宏观审慎监管的基础问题”,主要对金融宏观审慎监管的定义、其理论基础、范畴等基础问题进行分析。本章的重点是分析宏观审慎监管的行业发展的背景以及监管制度性因素,并作为全文分析的起点。本章还讨论了宏观审慎监管的内容,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金融稳定和货币政策及其他经济宏观调控之间的关系。 第三章“金融逆周期监管”。金融业的顺周期性空前增加的主要原因有两个:在实践方面,金融行业发展,特别是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交易资产和直接融资比例的提高,导致金融业经营模式和风险管理模式发展了实质性的转变,是金融业顺周期性空前加强的根本原因。在制度方面,《巴塞尔协议Ⅱ》等监管制度及公允会计等相关制度引发的监管套利,对于金融业顺周期性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金融危机后,金融监管在监管资本、信用评级和公允会计等方面进行了改进,但逆周期调节在实施方面具有较大的挑战。 第四章“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出现,一方面是由于金融行业发展,即金融市场的机构化和金融产业化所致;另一方面,金融分业经营和监管的取消,鼓励金融创新的金融监管环境,也是金融机构跨行业经营和相互性空前增加的重要原因。本章分析了国际上对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认定标准和监管框架,对该监管框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指出金融危机后对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政策建议,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过度反应。 第五章“中国引入宏观审慎监管的问题分析”。本章比较了中国和美国在进行宏观审慎监管时的不同语境。对于逆周期调节,中国金融业直接融资比例较低,资产证券化处于停滞状态,相关的监管制度已经非常审慎,且中国的宏观调控更加直接有效,在此情形下,进行逆周期调节作用并不明显。对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中国金融资产集中于五大国有商业银行,由于存在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体制,中国金融业的跨行业风险暴露和关联度相对较低。在此情形下,对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应当更加注重金融监管的有效性而不是增加资本基础。当然,为适应金融跨行业发展的趋势,中国的金融监管需要加强监管协调,充分发挥中央银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