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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本研究对2014年至2017年四平市区故意伤害案中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现状进行统计分析,从而为相关部门对地方故意伤害案件的预防及稳控和节约司法成本等方面提出相关的对策与建议,为决策者提供决策支持服务,并为法医从业者提供下一步工作改进思路与目标,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管理上提供数据支持及决策指导意见。方法:本研究选取了四平市区内(包括铁东区、铁西区)2014年至2017年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1300余份鉴定,从中提取年龄、性别、损伤部位等关键词字段,建立损伤鉴定电子数据库,并对高发时间、高发人群、高发地点、损伤部位、损伤程度和致伤物/工具的关联性以及鉴定结果一致性进行分析,并绘制相应的可视化图谱。结果:本研究共纳入四平市区2014年至2017年人体损伤程度鉴定1280例。其中,一季度256例(20%),二季度381例(29.77%),三季度396例(30.94%),四季度247例(19.30%)。故意伤害案的伤者以男性居多,男女比例为3.94:1,年龄分布以青壮年居多,其中40-49岁最多,占23.67%。各地案件发生率依高低排序前十位依次是平西(10.16%),阳光(8.05%),站前(7.81%),四马路(6.72%),地直(6.17%),英雄(6.09%),平东(5.63%),北市场(5.54),解放(5.47%),平南(5.08%)。在1280例人体损伤案件中,面部损伤最多,有432例,占34.84%,颅骨脊髓损伤其次,有231例,占18.63%,第三位的是复合损伤,有219例,占17.66%,第四位的是脊柱和四肢损伤,有165例,占13.31%,而听器、视器、颈部、体表、等其他损伤较少。在1280例人体损伤案件中,构成轻微伤的是648例,占50.63%;构成轻伤的共545例,占42.58%,其中轻伤一级127例,占9.92%,轻伤二级418例,占32.66%;构成重伤的共46例,占3.59%,其中重伤一级3例,占0.23%,重伤二级43例,占3.36%。本研究所统计的致伤物/工具中拳脚最多,案发数量为674例,占52.66%,其次为钝器伤,案发数量为290例,占22.66%,第三位是锐器伤,案发数量为266例,占20.78%,结论:近四年四平市区内,二、三季度的故意伤害案的案发率明显高于一、四季度,伤者以男性居多,同时,近几年未成年人的损伤案例有增多的趋势。案发高发地点位于平西、阳光、站前、四马路和地直。致伤物/工具中拳脚排第一位,损伤程度中轻微伤排第一位,损伤部位以头面颈部最多,而头部、面颈部损伤和复合伤以钝器伤和拳脚伤为主,胸腹部损伤和躯干四肢损伤则以锐器伤为主。在1280份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中,89.13%的鉴定结论是准确的,同时,重新鉴定的比例呈逐年减少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