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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Money Laundering),实际上是一个外来词,从字面上看,表示对钱币的清洗。事实上,“洗钱”最初是一个中性词,并没有任何与犯罪有关的含义。上世纪初,美国很多高档饭店的老板在为顾客找零之前,都要求服务生将硬币上的灰渍和油污清洗干净,保证顾客拿到的钱一尘不染。到20世纪20年代,“洗钱”最早的雏形在芝加哥诞生了。当时,以阿尔卡-彭、勒基-鲁西诺和约-多利奥为首的犯罪集团为了掩盖其通过贩毒和军火走私等行为获得的非法收入,专门开办了一家洗衣店。他们在计算洗衣店的收入时,将不法收入混入其中,一并申报纳税。最后将税后收入“干干净净”地装入自己的腰包,斩断了与其犯罪行为的任何联系。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上各种跨国犯罪活动的日益泛滥和猖撅,各国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手段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的洗钱活动也相应地日益增加,并逐步发展成为一个专门的、复杂的犯罪领域。这不仅严重损害了一国甚至是一个地区的金融安全和经济稳定,甚至成为了不少政治与社会动荡的诱因。2001年发生的“9-11”事件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恐怖分子正是利用了美国金融系统的漏洞,将其非法收入进行涤情,并进一步滋养并支持了恐怖主义行动。针对洗钱犯罪不断蔓延的趋势,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积极展开了反洗钱斗争,并逐步形成了国际反洗钱法律规范体系和组织框架。其中居于基础地位的就是反洗钱可疑信息报告制度。 反洗钱可疑信息报告制度(简称反洗钱报告制度),是关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监管当局报送其在执业过程中获悉的有洗钱迹象和可能的金融交易的有关信息的一系列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内部规定。其目的是预防和控制洗钱犯罪行为。世界各主要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德国、日本等都同时要求金融机构提交超过规定金额的大额交易报告,以便更好地适应反洗钱形势的需要。反洗钱报告制度有特定的报告主体,如我国目前主要限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有特定的对象,即法定的监管当局或有关监管机构,如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有特定的内容,即与洗钱有关的客户信息和交易信息等。 反洗钱报告制度最初被美国采用,之后迅速在世界范围内展开,被认为是反洗钱体系的核心与枢纽,因此成为理论界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我国目前理论界对反洗钱报告制度的研究中,纯理论的解释说明居多,而基于数据的实证分析却很少见。特别是对于该制度的有效性研究更为少见。 本文将从洗钱的行动特征入手,运用信息经济学理论说明反洗钱报告制度之于反洗钱的有效性(第一、二章);继而分析美英与中国实施反洗钱可疑信息报告制度的发展历程和存在的问题(第三章),运用已有研究成果对反洗钱报告制度有效性进行实证性分析,指出尽管在理论上该制度是有效的,但在实践中该制度存在着有效性递减的趋势(第四章);同时,从制度经济学和社会控制理论角度剖析反洗钱报告制度本身的构造性缺陷,从而从理论上解释了其效率递减的原因。论文最后从提高该制度运行效率的角度提出了改革建议(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