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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第一部分主要探讨商标权利益平衡是如何提出的。该部分首先论述了各种知识产权的根本目的不是无限的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而是通过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促进整个社会公共利益。在此基础上,笔者分析了商标权领域的利益平衡需求,一方面是商标权的扩张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二部分是主要通过对商标权的利益构成进行分析,从中发现商标法的各种利益主体及其利益内容,从而为商标法具体制度下利益平衡的分析打下基础。首先分析了商标的功能。笔者认为商标的功能应分为基本功能和衍生功能。基本功能是指商标的识别功能,商标的识别功能反映了商标产生最初是为了维护产品消费者或者使用者的利益。商标的衍生功能是指商标基本功能在一定条件下演化出的一些其他功能,这些功能都是商标在市场上的使用产生的。商标的衍生功能包括促使企业维护和提升商品的质量;商标承载者商品信誉和企业信誉;商标维护了生产者财产利益和市场秩序,促进合法竞争等。在分析了商标的功能后,笔者分析了商标的社会价值,即促进合法竞争。本部分第三节是从商标权利益构成的角度看商标权的利益平衡。商标权的利益构成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商标权人的利益,另一个是消费者的利益,只有将两者的利益结合起来共同体现在商标法中才能实现利益平衡。 第三部分是研究商标权与其他权利冲突的基本形式以及解决这些冲突的基本原则或者制度。商标权利益平衡机制的具体要求主要体现在解决权利冲突中,了解解决权利冲突的方式就可以为具体制度下的利益平衡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商标权与其他权利冲突的基本形式是商标权与在先权利的冲突和商标权行使过程中与其他合法权利的冲突,相应的解决原则是保护在先权利和商标的合理使用。 第四部分是商标权利益平衡机制的分论部分,笔者主要分析探讨了商标法具体制度中的利益平衡问题。 第一、具体制度中的利益平衡首先体现在商标法对禁用标志的规定中。各国商标法都有关于商标或者注册商标禁止使用标志的明确规定,这些规定是基于商标或者注册商标的使用可能会影响到国家、民族、种族的尊严,以及损害社会利益、道德以及公共商业利益等原因而设立的。随着竞争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