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出台,值班律师制度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刑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从过去在部分地区试点,到现在在全国各地全面铺开,保障了被追诉人的合法权利与合理诉求,进一步提高了我国刑事案件办理质量。随着值班律师制度的不断发展,在各地的实践中开始暴露出诸多的问题。对此,本文对刑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进行较深入研究,以期分析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规范化建议。值班律师制度以其无偿性、应急性、受众范围的广泛性为特点,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推进提供助力。随着研究分析的深入,发现刑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制约刑事侦查权、维护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与效率以及实现刑事控辩平等方面都作出相当的贡献。当然,目前值班律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仍存在相应的问题,如缺乏基础权利。这是最为被学者所诟病的,学者认为值班律师缺乏基础权利,就会影响其发挥立法者所预想的作用。为此在刑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实践发展中,立法者开始对该制度进行一系列的完善,包括逐渐赋予值班律师一定的权利。笔者根据2019年10月两院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将针对值班律师制度作出的亮点修改予以总结归纳。现阶段刑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新增亮点如下:明确规定值班律师享有包括对量刑建议提出意见的权利、阅卷权、会见权等基础权利,针对法律帮助过程中不同阶段值班律师的衔接问题作了细化规定,在值班律师的资源配置、联络方式等方面也作了更具体的规定,使值班律师能更好地了解案情,以便于顺利开展法律帮助工作。当然,刑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本身还存在其他一些问题尚待解决。如是否应当赋予值班律师出庭辩护的权利。在值班律师制度的管理机制方面,如值班律师的选任标准方面、值班律师的培养方面以及值班律师工作的监督管理方面,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较为粗略等等。值班律师制度发源于英国,后在世界范围得到广泛应用。与我国仅十余年的发展经验相比,域外的值班律师制度有着更为丰富的经验,值得我们深入研究与借鉴。为此在本文中,笔者选取了域外值班律师制度发展较为健全的国家作为本次课题研究分析的对象,对其值班律师的权利范围、监管机制等方面进行研究,以期能为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完善作出自己的贡献。通过对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问题挖掘,以及综合研究域外值班律师制度,笔者对于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有了一些新的想法,在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在值班律师基础权利的增加以及值班律师相关管理制度完善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求进一步健全我国的刑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