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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制推行二十多年来,对我国的基本建设工作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保证了工程的质量和工期,有效控制了工程投资,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一些问题逐渐暴露了出来:监理市场进入门槛较低,大量“名不副实”的监理单位进入其中,难以充分发挥作用,降低了整个监理行业的素质;监理招投标竞争机制尚未完善,由于监理行业是为建设工程提供服务的高智力行业,其招标、业务的承揽不宜实行最低价承包,应探索符合监理行业长期发展的机制。另外,由于在合同签订后业主与监理单位存在信息不对称情况,导致某些监理单位在履约过程中的投机行为。所以建立一套有效的招投标机制和对监理单位的激励机制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文中首先阐述了工程项目管理中业主与监理委托代理关系和由此引发的委托一代理问题,通过对业主与监理单位委托一代理问题的相关激励一约束机制的分析,明确了监理单位招投标中的逆向选择问题和监理单位的道德风险问题。在招投标阶段,通过对监理单位招投标中的逆向选择的分析和招投标机制中业主与监理单位博弈分析,探讨业主选择监理单位以防止“逆向选择”的相关措施。在履约阶段,对显性激励机制和隐性激励机制进行了分析。首先,在委托—代理理论框架下对监理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通过数学建模的方法,分别对信息对称和信息不对称两种情况下,业主对监理单位激励报酬设计中的因素进行了讨论,提出了改进线性报酬模型。另外,通过对声誉模型的分析,得出博弈次数对声誉的影响。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显性激励与隐性激励的博弈模型,分析了业主与监理单位的策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