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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顾名思义,指的是在罗马统治区域内施行的法律。然而,它并不是某一份法律文本的名称,而指的是整个罗马奴隶制时期其治下所有法律的总称。对罗马帝政时期的刑罚制度加以研究,不仅有利于认识罗马当时的社会与历史的真实状况、法学家的优秀思想和立法者的理念;同时更是能够加深对刑罚体系及其自身历史演变的理解。本文全面探讨了罗马刑罚的历史基础、法律渊源、具体适用及其发展特点。文章首先说明了本文的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及意义,概述了有关罗马刑罚制度的国内外研究现状,指出现阶段对罗马法的研究仍多集中在私法领域,针对性的研究罗马帝政时期刑罚制度的仍极为少见。同时,本文介绍了公犯、私犯和罗马法上的人格权等概念,公犯与私犯的概念与罗马法上的公法、私法相对应,其后果公刑与私刑随着罗马社会发展演化,私刑的范围不断萎缩,至帝政时期最终形成了具有确定性的法定刑制度。而罗马法上的人格权及其构成是本文深入阐述帝政时期如“丧廉耻”等资格刑、身份刑以及罗马刑罚在适用上的差等的重要基础。其次,文章对于帝政时期罗马刑罚的法律和历史基础进行了阐述,具体对罗马建城以来的刑事法律渊源及其历史发展进行了梳理与分析,指出随着帝政之后皇帝角色从“元首”向专制君主转化,其权力的扩张在刑事法律渊源上也体现为制定法、元老院决议等逐渐萎缩消失,皇帝敕令成为仅有的法律渊源,长官谕令和法学家解答只能在皇帝授权许可的基础上有效。同时本文对罗马建城至帝政开始之前的刑罚的发展进行了梳理。由极为原始野蛮的献祭刑、报复刑到相对文明的流放刑、财产刑、资格刑,在这一阶段,虽然刑罚的规定零碎不成体系,且在对犯罪行为的处罚中私人、公权力、宗教团体的作用相互交织,其中的界限非常模糊。但刑罚的发展依然体现出了逐渐向刑罚确定、刑罚权国有的方向发展的趋向。紧接着在结合史实的基础上本文对罗马帝政时期实行的各种刑罚进行了分类介绍,同时详细梳理了极刑、劳役刑、自由刑、资格刑、身体刑、罚金刑、没收财产刑与身份刑各自适用的罪名或犯罪情形。在此基础之上,通过综合比较分析罗马帝政时期各项刑罚与之前的刑罚,文章总结分析了罗马帝政时期刑罚制度体现出的确定性、严厉性、可裁量性、适用上的不平等性等等诸多特点。结论总结全文:罗马帝政时期的刑罚虽然较为简单、粗陋,且未能形成体系,远不如其私法发达,但其中很多刑罚设置和诸如刑罚自负、疑罪从无等刑罚原则都对后世产生了巨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