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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对我国银行融资中存在的问题——部分主体的融资难问题及其成因的分析出发,以邮政储蓄银行的定位为研究对象,并结合对邮政储蓄银行自身的特点与优势的考虑,以解决部分主体的融资难问题为着眼点,对邮政储蓄银行的定位和其实现机制进行了探讨。本文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对我国银行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的讨论。通过实证分析的方法,分别对我国农民融资难问题、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以及其他主体(主要指个体工商户与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融资难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通过这些分析得出:部分主体的融资难问题是我国银行融资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并进而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稳定。产生融资难问题的原因有很多,而银行等金融机构过于追求个体利益的“惜贷”成为很显著的一点。第二部分是文章的重点,从多角度具体讨论邮政储蓄银行的定位问题。首先,通过历史研究方法对邮政储蓄银行的历史背景与发展轨迹作了考察,同时还对其法律定性作了分析,从而对邮政储蓄银行的基本状况有一个了解。其次,考虑到本文是以融资问题为着眼点,对邮政储蓄银行的贷款业务(主要是个人贷款、银团贷款与协议存款)作了论述。具体到对邮政储蓄银行定位时,先是阐明了邮政储蓄银行定位的必要性。进而从理论上分析了邮政储蓄银行的社会责任以及它作为商业银行所享有的自主经营权与贷款自主权。然后对公平与效率原则进行了辩证分析并将其作为对邮政储蓄银行定位应遵循的原则。最后,结合前面对部分主体融资难问题与邮政储蓄银行自身状况的论述,将面向基层、散户、社区,为农民和社区居民提供金融服务,以解决融资难问题作为对邮政储蓄银行的定位。第三部分是有关邮政储蓄银行定位实现机制的设计。在前面两部分的基础上,从以下四方面考虑邮政储蓄银行定位的实现机制:其一,《邮政储蓄资金回流条例》的制定,《邮政储蓄资金回流条例》中除对回流贷款的比例、回流途径等作出规定外,还重点规定财政上的贴息与税收上的优惠措施以及监管机构的监管;其二,央行调控工具的支持,主要包括扩大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以及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和再贴现等调控工具的运用;其三,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其四,信贷担保机构的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