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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简称PE)起源于美国,最显著的特征是向非公开投资者募集资金,对具有发展潜力的非上市公司进行权益性投资,最终实现退出以获得资本增值,退出方式主要有上市、并购以及管理层收购等。2000年以来,我国PE行业市场规模迅速增长,行业竞争加剧,监管升级,已成为中国经济体活跃的组成部分。尤其是2009年创业板的推出,更是为PE拓宽了退出渠道,有力推动了PE行业的迅速发展。关于PE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国内外学者主要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认证监督假说”认为,PE能够利用专业知识、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广泛的关系网络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改善被投资公司的治理水平,提升其盈利能力、发展能力以及经营水平,同时提升自身的资本价值,实现两者的“双赢”。“短视效应假说”则认为,PE高比例分红和短期经营的特征会损害企业长期竞争力。PE可能通过提升业绩的方式,如成功上市、高额投资回报、成功退出等来创建自身声誉,也可能通过资本运作和财务管理的手段对被投资企业进行财务重组,以获得短期利益实现成功退出。在西方成熟的资本市场上,公司治理结构完善,PE重视价值投资,能够更好地发挥积极的监督作用。然而在中国情境下,上市公司还存在治理结构不成熟、财务制度不健全、法律法规不完善等缺陷。同时,由于严格的IPO审核制度,一些企业为了迎合上市标准会进行盈余管理,这使得上市公司在成功IPO后频频出现“业绩变脸”。一方面,作为专业的投资者,PE有动机在公司内部担任积极股东,发挥认证监督的功能,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因此能够抑制企业的违规倾向;另一方面,由于逆向选择效应的存在,经营业绩好的企业未必会引入PE,经营业绩较差的违规企业更倾向于引入PE以分担经营风险,提高IPO过会审核率。另外,PE可能基于短期套利的目的,在被投资公司内部难以发挥影响力,只能被动接受企业的违规行为。因此,PE与违规上市公司之间存在较强的关联性。鉴于此,本文选取了欣泰电气和金亚科技这两家典型的违规上市公司案例,对PE从投资到退出的全过程进行整理,分析PE参投的行为逻辑及投后经营管理模式的选择,系统研究PE参投上市公司的动因及效果,从而检验PE行使监督功能的有效性。首先,本文在文献梳理的基础上,发现PE对于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财务决策、公司价值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并通过理论分析构建了本文的研究框架图。其次,本文选取了欣泰电气、金亚科技这两家典型的违规上市公司,对PE从投资到退出的全过程进行梳理,并从PE和上市公司的角度对动因进行考察。再次,本文从公司治理、财务决策、公司价值三个维度来分析PE参投上市公司的效果。本文研究发现,一、从投资动因来看,PE参投欣泰电气及金亚科技是为了获取丰厚的投资收益。其中,短期PE专注于投资预备上市公司,目的是尽快推动公司成功IPO;PIPE资本(对已上市公司股份的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以下简称PIPE)则是基于短期套利重组的投机主义;国有PE则会基于产业支持的政治考量进行投资。而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引入PE有利于获得PE的资源支持、提升公司管理规范化水平、提高IPO过会审核率等。二、从投资效果来看,具体的发现主要有:(1)PE处于控制权劣势,派驻董事流于形式,对被投资公司的监管机制缺位;(2)在投资以前,PE未能识别公司的财务造假问题;在参投过程中,PE只能被动接受企业的财务决策;(3)PE的短期行为存在对流通股东的利益侵占,对被投资公司的治理效应仅体现在短期业绩的提升上。最后,本文从PE、上市公司、监管机构三方的角度提出相关建议。本文的贡献主要在于:(1)已有文献研究发现PE在被投资公司内部发挥监督功能,也有学者认为PE存在短视效应,而本文则从违规上市公司的角度展开研究,选取了创业板市场欺诈上市的典型案例,丰富了“短视效应假说”的相关理论。(2)已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针对PE投资的某一阶段或对上市公司某一方面的影响,而本文通过纵向梳理PE从投资到退出的全过程,并整理了PE的投资行为特征,这是针对大样本的实证研究难以开展的。本文较为全面地分析PE参投上市公司的效果,加深了我们对PE投资流程的理解。(3)已有文献研究了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相关关系,而未有文献从PE的角度进行研究。本文选取了典型的违规上市公司案例,通过PE投资的视角进行分析,拓展了公司违规的相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