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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不断升级的食品安全问题使得消费者对食品的安全性越来越重视,为了保证食品的安全性,加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我国在2009年修改了《食品安全法》,但是效果并不显著。今年国家提出将要建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方案,旨在整合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实现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可以说,该方案的提出,引来了各方的关注,大家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理顺职责关系的作用,充满期待。其实,日本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也遭遇过食品安全危机,由于日本政府及时对其食品安全法在立法目的,监管职责,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教育等方面作出了及时的重大的修改,重塑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才使得日本渐渐走出了食品安全危害的影响。所以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食品安全规制体系,来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规制体系。主要改善方面在,首先是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我国实施了多年的分段监管制度,这就给监管的缺失埋下了隐患,分段监管的缺点在于职能交叉或重复的现象增多,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各个部门相互推诿,或重复执法,浪费司法资源。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旨在改变这一现状,但是笔者认为仍存有问题。而日本采用的是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度,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协调其他机构,使得各个部门分工明确,并且该食品安全委员会起到了与各个部门和消费者之间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桥梁的作用。其次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落后,主要原因是专业人员以及资金的不足,导致食品安全标准更新速度慢,采用国际标准率低下。而日本在这个方面非常重视专业人员的培养,使得日本的食品安全标准紧跟国际标准。同时日本非常重视企业和消费者的力量,认为光有政府对企业的被动管制是不够的,只有企业自发的重视食品的安全,只有消费者提高对企业的生产要求,才能真正的降低食品安全危害的发生几率。而我国对发动消费者和企业的自主规制方面还缺乏行动,缺乏对消费者和企业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教育,也缺乏一个独立的食品安全教育机构来进行国民从小的食品安全教育。同时我国还缺少对食品安全的事前预防制度,只是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才急忙找寻解决的办法,而日本有着一套完整的风险评估制度以及新型的监管手段,可以事前预防食品安全危害的发生并且在发生食品安全危害后,可以及时准确的找到发生食品危害的环节,这样有利于短时间内控制食品安全危害的扩散。所以笔者认为,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食品安全规制制度,来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规制体系。因此笔者找寻了有关日本食品安全规制的文献,利用笔者的日语的优势,寻找日本在食品安全规制方面的优势,并与中国的食品安全现状相对比,借以找到我国食品安全规制体系方面的不足。同时希望我国可以在不足的地方,借鉴日本的方式,来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法律规制机构,食品安全事前规制、自主规制以及对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教育等方面来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规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