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以一个富有争议的真实案例入手,综合运用案例研究和比较研究等方法,结合财产犯罪的相关知识,针对盗骗交织的侵犯财产案件的定性问题,以其明确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界限,总结出一些界分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基本逻辑分析过程,希望能为以后法律实务中处理盗窃和诈骗行为相互交织的案件做些贡献。本文除了引言主要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案件基本情况和法院的判决进行介绍,第二部分是罗列出公众和学界对本案的分歧观点,第三部分是根据这些分歧意见总结出争议焦点。第四部分是进行相关法理分析。此部分围绕争议焦点主要分析了:一是准确确定盗窃罪还是诈骗罪是有意义的;二是关于本案被害人的确定,确定被害人主要是为了区分普通的诈骗行为和三角诈骗行为,本文的观点是首先,应当通过法益保护来确定被害人,其次,被害人和犯罪行为所指向的相对人可以是同一的也可以是分离的,盗窃罪可以是同一的,也可以是分离的,普通诈骗是同一的,三角诈骗是分离的;最后得出结论:本案的受害人是商店,又由于本案处分财产的是顾客,所以本案的被害人和犯罪行为所指向的相对人是分离的,因此排除普通诈骗。三是对处分行为进行讨论,处分行为是诈骗罪的实行行为,单独列出一方面是为了文章布局美观,另一方面是由于盗窃罪中没有处分行为,诈骗罪中有处分行为,因此处分行为是区分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关键,得出诈骗罪中的处分行为需要有处分意思,需要有处分权限,处分的对象是财物,且只能是诈骗罪被害人的财物,也大致梳理了一下处分和交付的不同,最终得出本案中,顾客处分的是自己的财产,不是诈骗罪被害人商店的财物,也不具有处分的权限,因此本案中没有诈骗罪意义上的处分行为,因此本案不是三角诈骗。最后对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实行行为进行讨论,此处首先讨论了盗窃行为和诈骗行为,然后讨论了盗窃罪中的欺骗行为和诈骗罪中的欺骗行为的不同,本案中最终导致被害人财产损失的实行行为是窃取,因此本案应定为盗窃罪。第五部分是对案件的评析并得出结论,主要是对第四部分的概括和直接的推理总结,主要从被害人的确定、处分行为以及行为人获取财物的直接实质行为角度,得出本案行为人构成盗窃。第六部分是分析完本案后的一些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