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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人大监督法》,该法是我国各级人大常委会在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的重要法律。该法的制定完善了我国有关人大监督的法律体系,使得监督过程有法可依。但是,现行的《人大监督法》在实践中,并没有使人大监督这种“最高层次”的监督执行到位,法律原则性规定多,结构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严重影响了监督的效果,人大的监督工作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因此,要不断加强和完善人大监督的立法,规范监督程序,才能适应不断变化、革新的时代要求。本文以我国的人大监督制度为切入点,深度分析《人大监督法》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着重阐述《人大监督法》的完善对策。全文共分三部分:(1)我国人大监督制度的相关概述。从人大监督制度的概念、我国人大监督制度与西方三权分立制度的区别以及人大监督的作用三方面概述了我国的人大监督制度;(2)《人大监督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通过对我国人大监督法在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分析,联系实际情况,探寻存在问题的原因;(3)完善《人大监督法》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对策。根据人大监督法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人大监督法》的相关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