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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世界能源消耗最大的国家之一,“节能减排”一直是我国政府高度关注的问题。合同能源管理诞生于上世纪中期,是一种运用市场手段促使用能单位进行节能改造的服务机制,也是我国目前正在积极推行的节能服务方式。经过了十几年的发展,至今我国已有从事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公司500多家。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的节能服务公司中有70%以上为中小型企业,资金实力有限,且由于节能服务行业具有市场投资大、技术性强、风险点分散等特点,又较难满足一般性银行贷款的条件,因而“融资难”成为制约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瓶颈。
融资租赁业务虽然在我国起步较晚,但近几年发展较快。融资租赁凭借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独特属性,以其无法替代的融资、理财和促销方面的强大功能,已逐渐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巨大推动力。我国在“十二五”期间,仍将面临资源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投入产出比低等问题的约束,因此,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但作为中小企业的节能服务公司由于其自身资本少、信用度低,很难利用银行贷款来购买所需节能设备。融资租赁具有门槛较低、轻松处理以及参与经营等许多银行所不具备的特点,使多数中小企业都能通过这种方式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因此,在合同能源管理中引入融资租赁对我国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本文基于对合同能源管理和融资租赁的基本原理以及操作模式的介绍,就融资租赁在合同能源管理中的应用进行了初步研究并重点探讨将融资租赁引入到合同能源管理中的交易模式问题。本文立足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力争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以融资租赁模式融资提供理论指导及实践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