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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认为要实现真正的分配正义必须具备以下两个基本条件:第一,社会生产力的高速发展。第二,对社会生产关系进行合理性的变革。只有这样,社会才会集聚到大量的物质财富,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联系才有可能出现一种不再以“劳动力交换”为目的的“物物交换”,而且,只有社会上人们需要的满足,人们在分配问题上的矛盾冲突才有可能会随之得到消解。从分配的形式与内容上看,我们不但可以清楚地看到人类社会文明与发展的程度与状态,而且我们也可以清晰地感觉到处在该社会阶段的人们对社会发展现状的基本态度与诉求。从分配正义原则的最终意义上来看,它强调的是一种人们通过合理有效的分配方式来有效地激发人们自身的开创性、创造性的生产劳动,并且在社会生产劳动中使个体得到应有的劳动所得,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分配原则。我国目前的首要任务就是既要把经济发展这块“蛋糕”做大,也要把这块“蛋糕”分好,因为它关系到我们国家事业成败、社会和谐与国家长治久安。那么,什么才是真正的马克思分配正义思想呢?笔者认为,马克思的分配正义思想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的革命性的批判,其根本目的是把人的存在建立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生存状态之上,而不是单单地建立在构建德性概念意义的基础之上。马克思的分配正义思想是每个人实现自身自由、全面发展的思想结晶。马克思的分配正义思想是评判我国现当代改革分配理念、分配制度是否正义的理论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