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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我国一些历史城市划定了大量的历史保护街区,与此同时也兴起了历史街区的保护与更新运动,许多城市都编制了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然而,由于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理念的偏差或规划对实施指导力的欠缺,大部分历史街区的保护状况堪舆,改造过程中社会矛盾尖锐。 本文在对现状问题分析的基础上,认为我国历史街区保护规划主要存在几大误区:一是规划理念以构建“新秩序”为目的,过分干预街区自发秩序,以简单划一的方式处理复杂的历史街区问题;二是采用“自上而下”的强制规划模式,以象征性的事后公示作为公众参与的主要手段,造成了历史街区保护的被动局面;三是规划成果以管理为主要目的,难以服务实施街区建设的社会群体,可操作性差。 倡导性理论(Advocacy Planning Theory)是针对理性主义城市规划问题提出的后现代规划理论。基于我国历史街区保护的现状问题,本文提出将倡导性理论引入到历史街区保护规划实施导则的编制工作中,以底线导向性的规划方式、“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市场辅助”的实施机制、“小尺度、阶段式”的建设方式,鼓励历史街区自发生长,保护街区空间和社会多样性,保障街区公共利益的实现。在太原南华门个案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探讨了倡导性历史街区实施导则的主要编制原则与基本技术方法,并结合南华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实施导则的编制工作,对实施导则的几个技术要点做了具体的分析阐述,以期对未来历史街区保护规划实施导则的编制工作起到直接的指导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