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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成为普遍性的历史趋向。2004、2005、2006连续三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体现了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精神,在取消农业税费的同时,国家也相应出台一系列保障种粮农民利益的政策。 我国粮食流通体制已进入全面市场化的阶段,同时,国务院要求在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价格的同时,必须切实强化粮食宏观调控。为充分发挥价格的导向作用,当粮食供求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粮价过低时,为保证市场供应、保护农民利益,必要时可由国务院决定对粮食主产区的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2005年多个月份粮食价格负增长,为保证种粮农民利益,包括本文三个省份在内的粮食主产区相继启动粮食最低收购价预案。到现在,政策已实行两年有余。作为直接干预市场的价格干预措施,这种资源配置方式的改变是否在现阶段符合帕累托改进,政策执行有怎样的效果,执行机制对政策目标的根本目的受益方即种粮农户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其收益能否补偿市场信息的扭曲和效率损失,都是亟待回答的重要问题。 因此,本文紧紧围绕着政策对农户影响这一中心,利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的农户调研数据,共计263个有效农户样本,主要采用因子分析、Logistic逐步回归模型等计量方法分析政策对农户种植决策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同时以四川省巴中市的调查作为补充案例,对本文的假说进行佐证。得出最低收购价政策刺激农户扩大水稻种植面积、家庭劳动力从业结构影响最低收购价政策效应、家庭收入来源结构影响最低收购价政策效应、家庭风险保障水平影响最低收购价政策效应的研究结论。最后从稳定农户预期、政策的启动和结束时间、因地区差异实行动态执行机制、完善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四个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