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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村民自治是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的伟大尝试,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基层民主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其成就令人瞩目。广大农民以高昂的热情投入到民主政治建设热潮中去,农民的民主意识普遍提高,民主机制日趋完善,社会民主化程度大幅提升。然而在化解旧矛盾,打破旧机制的同时,又不可避免地衔生出一些新的问题,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在这方面表现更为明显,这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基层民主选举是国内民主化进程中关键的一步,走得好与走不好都将直接影响到今后更高级别的政权选举与民主推进。正因为如此,我们必须把村民自治的这项工作视作关系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成败的关键。目前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农村民主建设中所表现出来的一些问题,也是广大中西部地区在不远的将来即将遇到的,正视、分析、解决这些问题,不仅具有现实意义,更有着不可忽视的前瞻性。
本论文首先梳理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村民自治的发展历程,接着概括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村民自治的主要成就和问题,认为虽然当前农村民主进程有了较大发展,但是村民自治还存在着机制不够完善、自治主体异化、集体性事件频发和各类矛盾仍然突出等问题,然后重点对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主要包括意识、素质和现实原因。最后对解决这些问题提出几点建议,主要从民主意识素质的提高、法律法规和政府层面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