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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与监控机制是近期讨论的热点问题。上市公司运作规范与否、治理结构完备与否,监控机制运行是否有效,对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以及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等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大量存在着“大股东滥权”和“内部人控制”的现象,并引致公司管理与运行、证券市场的混乱无序与违规违法活动的泛滥,中小股东利益屡遭侵害,其原因不一而足,而有关监控机制的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则是其中之一,针对此本文提出了一些改善措施。论文主要包括四章内容,第一章是整篇论文的理论铺垫,首先介绍了中外学者对公司治理所下的不同定义,概括来说可以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概念,本文采用的是狭义的公司治理概念。接着论述了世界上三种主要的公司治理模式:英美公司治理模式、德日公司治理模式和东亚公司治理模式,并对它们以列表的形式进行了比较。第二章回顾了我国公司治理模式,由计划经济时代转而逐渐放权让利到最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历史变迁,及其变迁的特点。接着简单介绍了我国现行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它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四个部分组成。第三章论述了我国上市公司监控机制的设立背景,由于其并非出自完全的市场效率动机,导致现行监控机制存在诸多弊端。在这一章分别对现行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和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弊端进行了阐述,并具体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监控机制难以有效行使的原因。第四章是针对现行监控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提出了一些完善措施。根据中国的国情,按照不同公司的股权结构特点,选择不同的公司监控机制。具体分为股权结构分散的公司监控机制参考英美公司治理模式,通过董事会的建设来完善监控机制;股权结构集中的公司监控机制参考德日公司治理模式,通过强化监事会制度来完善监控机制;最后针对民营企业,参考东亚公司治理模式来加强公司监控机制的建设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