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煤炭是世界上最重要的能源之一,煤炭开采活动形成了大量的采煤废弃地,造成了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矿山废弃地的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以德国Osnabrueck和中国大通矿区采煤废弃地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研究区采煤废弃地野外环境调查和土壤理化性质分析,分别从研究区自然地理、土壤特征、社会人文等方面,对研究区土壤及其相关生态环境修复条件差异进行了比较研究,并在熵权的基础上采用属性识别模型评价方法对研究区采煤废弃地的土壤进行了多因素综合分析,得出中德采煤废弃地土壤在自然生态环境修复方面主要的差异性有: (1) Osnabrueck矿区和大通矿区在地形地貌、气候特征以及水文地质等自然地理方面均适合植物生长,Osnabrueck矿区自然地理条件相较于大通矿区更有利于植物生长。大通矿区地貌类型为山前坡地,整体上地势比较平坦,局部有起伏变化,相对高差约在150m; Osnabrueek矿区为低山丘陵地貌,地势高低起伏,相对高差约在200m左右。大通矿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型气候,夏雨集中,冬季干冷,年平均温度为15.3℃,温度变化幅度大;Osnabrueck矿区属海洋型气候,雨量丰富且时空分布平均并高度分散,冬温夏暖,年平均温度为9.0℃,温度变化幅度小。大通矿区地下水位较低,但由于小矿井的持续开采,地下水位在不断升高;Osnabrueck矿区地下水位较高。 (2) Osnabrueck矿区采煤废弃地土壤相较于大通矿区的土壤理化性质更不利于植物生长。土壤肥力评价结果显示两个矿区的土壤肥力均为中等水平,然而Osnabrueck矿区土壤还呈现一定的盐碱化和强酸性。 (3) Osnabrueck矿区几乎不受人为干扰活动影响,矿区生态环境自我演替修复过程向良性方向发展;大通矿区的生态演替过程受到的人类干扰活动影响较严重,在自我修复的同时不断因为人类干扰活动遭到破坏。 (4)德国对于矿山废弃地环境治理的政策法规制定完善,并且能贯彻落实;中国虽然对矿山废弃地环境治理十分重视但是针对环境治理方面制定的政策法规尚不完善,执行力度有待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