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研究

被引量 : 4次 | 上传用户:sunday82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的目的是在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之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需要,间接促进言论自由权、监督权等权利的实现。由于权利的滥用是权利行使的伴生性问题,我国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制度的行使已出现脱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法目的,甚至被滥用的情况。在结果上,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不仅浪费行政资源,影响行政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且由于其往往导致诉权被滥用,对司法资源亦是浪费,故亟需规制。但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后迟迟没有修改,且没有实施细则等配套
其他文献
公民参与是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维度。公民参与对于民主治理的作用至少体现在公共政府产生与监督、公共决策运作过程、公民自治能力发展等三个方面。经典的公民参与主要是指公
刘少奇对新中国建国初期国情的认识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理论成果之一。本文所述“新中国建国初期”,是指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行政诉讼法》新增加的一项旨在解决行政诉讼中原告“告官不见官”、法院“审官不见官”的司法运行机制。通过对已公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渐完善,公司也愈来愈显示出重要性和影响力。正因为如此,公司的人格是否健全,公司是否是一个负责任和有能力负责任的经济人,就成为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