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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我国法定强制措施的一种,作为未判决前非羁押性措施,它在保障人权和促进诉讼的顺利进行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对于减少羁押率,提高司法效益,节省人力、物力都有正面积极意义。但由于法律制度构建的不完善,以及实践中存在的现实困境,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况并不理想。在西方发达国家中,英国较早的确立了保释制度来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法律制度、权利保障、具体适用上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本文通过考察英国的保释制度,揭示了保释制度的本质,将其与我国的取保候审制度进行对比,发现取保候审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深层次的原因。通过借鉴保释制度的具体施行方法,提出取保候审的完善措施。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概述,从现阶段我国的立法入手,主要结合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保证方式、违反义务规定等进行分析,探究了这一制度的功能以及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对英国保释制度进行了系统介绍,从保释制度的历史起源入手,从宏观角度分析了保释制度的法律属性,从微观上阐述了现阶段保释制度的具体内容。通过对比取保候审制度和保释制度,分析我国取保候审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第三部分则是以问题为出发点,通过借鉴保释制度的精髓,对我国取保候审制度提出完善建议。从整体来看需要转变司法理念,从具体操作上首先明晰法条规定,加强制度的切实可操作性,其次保证程序的正当性,从执行主体、审批程序、具体措施上入手完善,通过丰富保证方式,增加各种方式之间适用的灵活性,最大限度的提高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在取保候审期间,从执法机关、保证人、被取保人三者入手,加强义务履行,强化监管措施。同时提高取保候审有针对性的适用,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特殊问题。在特殊类型的犯罪中,为提高取保候审适用情况,要借助社会力量实现有保障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