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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我国当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不够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本论文在深入研究国内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对比分析中日两国在应急管理上的优缺点,在此基础上,构建了科学的、高效的城市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理论,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优化应急管理体制有重要意义。通过中日两国应急管理模式对比分析可知,我国采取的是一种侧重于处理结果的应对体制,而日本则是侧重于事前预防的应对体制,以“7.21”北京特大暴雨为例,总结其应急模式的优缺点,指出北京市应急管理体系的不足之处。根据我国自身特点,结合日本应急管理方面的经验,从应急预案编写优化、应急预警机制优化两个方面提出了应急管理模式优化方案。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一个由3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34个三级指标组成的应急能力评价指标,一级指标按照灾害发生过程来划分,包括灾前监测与预警能力(B1)、灾中应急救援能力(B2)和灾后应急恢复能力(B3)。综合考虑主观赋权法和客观赋权法,确定了基于G1-熵权法的组合权重法。基于最小偏差原则,计算得最佳的组合权重结果是主观权重和客观权重各占50%,综合分析主观和客观权重计算值发现,灾前监测与预警能力(B1)所占权重最大,为38.8%,其次是灾中应急救援能力(B2),为29.5%,对应急能力影响最小的是灾后应急恢复能力(B3),仅有25.4%。本文最终采用三级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对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进行综合评价,以青岛市为例,详细描述该评价过程的应用,从评价结果来看,青岛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总体处于优秀层次。其中,应急预案救援演练和事后补偿能力的评价等级只有一般,预警信息收集与处理和事后损失调查评估的评价等级为良好。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加强青岛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建议,包括3个方面:(1)建立实用性、操作性强的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演练;(2)建立全方位、网格化预警信息系统;(3)构建高效、发达、完备的城市应急管理财政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