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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自由主义民主成为当今世界民主的主导形式,但是它在理论构建和制度实践上均存在诸多缺陷。自由主义民主在本质上是自由的而不是民主的,民主是自由的手段,自由才是最终的目的。自由主义把人看成是原子式的物化的人,认为人的本性足孤独自利的,并且富有攻击性。所以自由主义总是设法把人安全的隔离开来而不是友好相处。代议制政体作为自由主义民主的实践形式,也存在严重不足。代议制政体产生的是官僚统治和精英政治,广大人民被排除在政治之外,而不能进行有效的参与。在代议制民主下,人民的作用就是选举代表,选举过后,人民就变成了零。自出主义的代议制民主根本不符合民主的本来旨意,不能满足人民参与政治的要求。随着自由主义民主的弊端不断凸显,自由主义民主危机四伏,自由主义对民主的态度是怀疑的、审慎的,在民主的立场上是弱势的,所以巴伯形象的称自由主义民主为弱势民主。为弥补和矫正弱势民主的缺陷和不足,巴伯提出了强势民主理论。强势民主本质上是一种参与型的民主模式。它主张公民进行经常有效的自主参与,以实现公民的自我管理和自治。公民在参与的过程中提高参与能力,培育出公民身份和共同体。强势民主经过充分的讨论和移情,将私人的利益转化为相互依赖的公益,从而解决冲突。巴伯不仅对强势民主进行了系统的理论建构,而且还进行了制度设计。强势民主提升了民主的地位、深化了参与的程度、扩展了参与的范围,为推动民主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强势民主更符合民主发展的趋势和潮流,但强势民主决不是对弱势民主的替代,而是在不改变代议制政体的前提下,增加公民的政治参与,使弱势民主增强变厚。虽然强势民主对促进民主的发展具有重大有意义,对重新认识民主的内涵和参与的价值的具有重大启发。但强势民主也有缺陷和不足处,需要客观公正的去看待强势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