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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经济时代,商业秘密作为一种具有巨大经济潜能的无形资产,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竞争力的大小乃至生死存亡。同时,随着通讯与交通业迅猛发展,企业的人才流动愈发频繁。人才的流动不可避免的触及甚至带走了企业的商业秘密,损害了企业经济利益,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由此引发的企业与雇员以及第三人间的纠纷不断。我国对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理论研究处于百家争鸣的阶段,尚未形成统一且权威的理论体系,而人才流动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害的加剧也是随着近年来社会的信息化而日益显露出来的,针对其中的一些问题,尚缺乏有针对性的理论研究。目前对我国人才流动中企业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的研究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第一,商业秘密的基础知识方面,对商业秘密的定义及法律性质的认识尚存争议。第二,侵权行为方面,缺乏从企业内部出发对造成侵权行为的原因的分析。第三,法律保护措施方面,雇员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预防机制有待研究,无论是采取签订保密协议,或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方式,其中都有一些存在争议的问题;针对善意第三人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况缺少具体规定;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后的法律救济机制尚不完善,对诉讼前商业秘密权利人的救济措施没有规定,在侵权行为认定后,侵权人是否应承担惩罚性损害赔偿的问题仍存在争议。人才流动中企业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问题涉及到企业、雇员、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在研究这一问题时要遵守在争取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衡平作为商业秘密权利人的企业与作为保密义务人的雇员二者的利益,同时兼顾负有不作为义务的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既要从保护商业秘密的宗旨出发,充分发挥商业秘密对于维护竞争秩序、保护智力成果、促进科技研发的作用,同时又要保护雇员的合法劳动权利,兼顾第三人的合理的作为权利。在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等多种理论依据基础上,完善我国人才流动中企业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本文通过运用管理学关于企业组织结构的相关知识,从企业内部分析商业秘密被侵犯的机理,总结出人才流动中雇员及第三人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具体行为,继而以民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的法律保护理论为基础,借鉴其他国家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先进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探讨如何解决上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