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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原料,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长期以来,我国在能源生产方面和能源消费方面已经形成了高度以来煤炭资源的能源结构。但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形势一直不大乐观。煤矿安全被认为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现在,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煤矿安全管理体制,中央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体系,以及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安全监察责任体制正在逐步形成。由于煤矿安全生产问题本身的复杂性,以及我国煤矿原有安全基础条件薄弱等主管原因,尽管国家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采取了多种措施,初步遏制了煤矿安全生产继续恶化的态势,但煤矿事故高发、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许多深层次问题仍未解决。鉴于煤矿出现的安全问题,以及我省煤矿安全生产的现实状况,政府在安全监管方面,必须特别注重安全投入,产权组织,煤炭供需以及煤矿监管体系等这些方面共同构成的煤矿安全监管机制。从政府监管的理论进行分析,在明确市场和政府调控各自的弊端之后,对煤矿安全监管的机制及改善的措施进行了论述。为了从理论上弄清我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把握影响我国煤矿生产的主要因素,寻求搞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科学对策,促进我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本文主要研究我国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