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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自上世纪80年代作为一个全新的基层自治组织诞生以来,随着党和国家对村委会法治化运行机制的高度重视,村委会越来越普遍。但纵观过去三十年间转型中国治理尤其是村委会实际运行中发生的村务公开流于形式、民主选举程序不规范、村委会和村民之间存在矛盾等问题,清晰的表明了当前村委会运行机制存在法治化漏洞。所以,立足实践,梳理和总结村委会运行机制的法治化问题及其背后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法治化建议,不仅对于保障村委会这一独具中国特色的制度能够真正有效地发挥自身制度价值,同时对于党和国家包括小康社会建设等在内的重大战略部署,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分析村委会产生的经济基础和法律基础着手,主要通过实践调查等实证研究方法,从法治尤其是法律文本完善角度,在如下两个方面展开了论证。首先,分析我国村委会运作中面临的困境及困境产生的原因。其面临的困境有:村务公开流于形式;村委会选举程序不规范;基层政府行政权与村委会自治权存有冲突;村“两委”之间存在矛盾;村委会和村民之间存在矛盾。其面临困境的原因主要包括:国家和地方立法的不完善;基层政府对村委会法治化的过度干预;村民法治观念淡薄等。其次,针对我国村委会运作中的困境及困境产生的原因,提出完善我国村委会法治化的五点对策:一是完善国家对村委会运行机制的相关法律;二是理顺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的关系;三是加强村“两委”自身建设;四是大力加强村民民主法治教育;五是大力增强村委会经济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