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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行对外开放的时代背景下,各国在政治经济文化领域的交往日益增多,涉外婚姻的现象呈增加趋势,从而也带来了涉外婚姻家庭问题的法律冲突,尤其是在涉外离婚纠纷案件中。由于各国关于离婚管辖权与法律适用的规定都不相同,如何处理这些法律冲突问题对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及维护我国的公共秩序有着重要的影响。借鉴国外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国的立法现状进行研究,对完善我国涉外离婚管辖制度、探讨离婚法律适用的发展趋势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第一部分介绍了刘阳与吕天宇及边某诉边某某两个案例的审判过程及其判决结果,通过对比分析指出案例的争议焦点是涉外离婚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问题。第二部分研究了各国常见的涉外离婚诉讼管辖依据以及我国涉外离婚管辖权的立法现状,并结合案例与实际,进一步的探讨将不方便法院原则、意思自治原则以及有条件的限制平行诉讼融入我国的涉外离婚管辖制度,来完善现行立法的不足。第三部分研究了各国涉外离婚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则,归纳总结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规定,并联系实际,探究了我国现行的涉外离婚法律适用的缺陷,提出了对单一的法院地法规则进行补充,并将最密切联系原则、适用有利于实现离婚的法律规则纳入我国涉外离婚法律适用制度的立法建议。第四部分通过对涉外离婚管辖权及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结合本文的两个案例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