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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当前我国老龄化问题十分严峻,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长。在这种养老服务需求剧增的背景下,怎样选择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发展与符合中国老年人口养老需求的养老之路则至关重要。仅仅依赖政府单方提供社会养老服务显然已经不能满足目前急剧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了更好地满足我国的养老服务需求,我国政府结合我国实际国情提出了养老服务社会化,实现养老服务社会化意味着政府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力量,充分整合和利用社会资源,最终实现社会养老服务的目标。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共同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了多样而优质的服务,满足了目前社区养老服务需要,社会组织凭借其独特的优势,有效的填补了政府与市场在社区养老服务领域中的不足。因此加强对社区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探讨,有助于应对我国人口快速老龄化的养老问题。笔者通过对国内外政府与社会组织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合作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借助文献资料和系统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归纳了社区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基本成效,并且结合我国具体实际情况,归纳总结出目前我国社区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主体地位不对等、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方式缺乏多样性、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内容不完善、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双方信息不透明,存在信任危机隐患。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政府观念上缺乏与社会组织合作的意识、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制度环境不完善、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社会组织自身能力不足等。在详细分析以上问题和原因的基础上,笔者明确提出建立明晰的权责关系,使其立足于合同契约行为、构建完善的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制度保障、政府积极转变职能,做到充分放权、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中社会组织自身能力的建设等几大对策。以期为有效解决我国目前社区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存在的问题提供借鉴和指导,推动我国社区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