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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课程标准》”)首次把“综合性学习”纳入语文课程体系之中,同“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相并列,构成语文课程内容的有机组成部分,意在“加强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以及与生活的联系,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语文综合性学习同时也是一种新型的语文学习方式,它倡导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合作学习,体现了语文教育改革的新思路和新理念。此外,还在阶段目标、实施建议等部分反复强调要在实践中学习语文、跨学科学习语文、重视课程资源的开发等,充分表达了新课程倡导综合性学习的理念。同时指出:“语文综合性学习有利于学生在感兴趣的自主活动中全面提高语文素养,是培养学生主动探究、团结合作、勇于创新精神的重要途径,应该积极提倡。”这一切都体现了语文综合性学习在《课程标准》中的重要地位,强调其在对促进学生发展的特有功能。然而,语文综合性学习当下对我国广大语文教师而言毕竟是新事物,《课程标准》侧重于提出理念、目标、建议,没有提供系统的理论支撑,也没有提出完整的操作方法,需要广大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自主地进行研究和探索,这是对广大语文教学工作者特别是第一线语文教师提出的挑战。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个维度对语文综合性学习(特别是小学阶段的语文综合性学习)进行比较全面的研究,试图为广大语文教学工作者开展语文综合性学习提供理论依据和较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实施意见,以期为当前语文教学改革推波助澜。在小学语文综合性学习的理论研究方面,本文全面阐析了语文综合性学习的概念、特征、意义及国内外开展综合性学习的情况。对语文综合性学习的概念进行全面分析,并对其进行定位,即语文综合性学习是语文课程目标所列的五项学习内容之一,是语文学习的一种方式;同时还简要透析了语文综合性学习的理论基础(活动——经验课程理论、“教学做合一”观、合作学习理论、发现学习理论、活动教学理论等);述评了日本、美国、英国、法国等国家进行综合性学习以及母语综合性学习的开展情况,以期使我国语文综合性学习在理论的指导下稳步推进。在小学语文综合性学习的实践研究方面,本文主要是紧密结合教学实践,对小学语文综合性学习的教学目标与计划、主题设计、实施类型和过程、评价等方面开展深入的研究,探析了多种类型的语文综合性学习实例。其中的小学语文综合性学习教学计划的制订,能帮助教师掌握制订计划的基本方法;小学语文综合性学习实施过程的分析、以及配套介绍的教学案例,能切实地指导教师有效地开展各种类型的语文综合性学习;评价指标体系的解读,更能帮助小学语文教师树立正确的综合性学习评价观,其中提供的评价方法能为教师在语文综合性学习中开展有效评价提供参考。在开展小学语文综合性学习的问题与展望方面,结合基地小学的调研情况以及目前开展综合性学习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积极提出了相关的对策。语文综合性学习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长时间的实践探索,只有在新一轮课程改革理念的指导下,深入学习教学理论,熟练掌握综合性学习的主题设定、实施过程、评价体系等具体操作方法和措施,有理由相信语文综合性学习会对深入推进语文课程改革、全面提升学生的语文素养,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