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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长足发展,许多城市的扩展速度惊人,众多原来是郊区的村庄被新崛起的高楼大厦所包围,成为“城市里的村庄”,也即是人们常说的“城中村”。城中村是伴随着城市快速扩张而形成的,是我国特殊城市化发展道路的产物。 城中村为广大低收入阶层提供了廉价的住处和低廉的生活环境,在最低的限度上保证了低收入流动人口在他们的经济能力之内维持着在城市中的生存与发展,从而继续为城市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进而维持着人口流动和城市化进程。城中村是城市化过程中的矛盾缓冲器,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在城市化进程中的住宅供需矛盾、城乡冲突矛盾等。但是在城中村存在大量违反城市建筑规划的高密度建筑;数目多、杂质性强和流动性高的外来人口加大了城中村治安管理的难度,使城中村成为治安和管理的盲点和社会治安案件的高发区;城中村的建筑、规划不合理,许多建筑存在大量的结构的缺陷,存在多种事故隐患,对居民生命财产均造成威胁;公共服务设施、市政配套设施和基础建设严重缺乏。 城中村的迅猛发展与蔓延成为城市化过程中一种新的“城市病”,影响了城市化的质量,降低了城市整体的品位,对城市的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了严重影响。改造城中村是实现城市物质形态现代化的需要;是实现城市社会结构和社会管理现代化的需要;是改善城市环境和社会治安的需要;也是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使城市资产升值的需要。 近年来,国内一些学者和政策研究机构对城中村这一现象进行过研究。这些研究主要是运用社会学、城市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城中村现象,关注城中村村民的转变,以及城中村改造方式等问题。比较之下,从规划管理的角度对城中村现象及其涉及的中国城市化问题进行研究的还很少。 城市规划管理是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等管理工作的统称。城市规划管理是伴随着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的全过程而诞生、存在和延续的。城市规划管理是实施城市规划的保证手段。以往为了解决规划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曾作了许多的探索:“动态规划”、“弹性规划”、“滚动规划”等等,但都是企图以静态的规划图纸来解决动态的实际问题,而往往很少把注意力投放到管理层面上去寻找出路。事实上要使规划的本质精神能在城市建设中得以贯彻,最重要的出路还在于加强规划管理,在规划中管理,在管理中规划。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现行城乡规划管理体制与之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导致一些政府无视规划,以权代法,随意决策、违规建设,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与此同时,《规划法》和地方法规在对城市开发活动的控制作用越来越落后于现实,规划指标屡屡突破,规划的严肃性受损害。目前在规划管理中还缺乏严格、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本文认为“城中村”改造的关键在于建立适应城中村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深圳市宝安区是我国典型的城中村聚集地,因此我选择以此作为一个实证分析的案例。 全文共分五章进行论述。 第一章:引言。先阐述论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接着说明在整个论文写作中应用到的基本理论。 第二章: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中村现象分析。首先,本章论述了我国城市化的历程和特点,接着描述了我国城中村现状并分析了城中村现象产生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改造城中村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第三章:深圳市城中村违法建筑情况调研。本章先描述了深圳市城中村大量违法建筑的现状,接着分析了大量违法建筑存在的原因。城中村诸多问题的中最严重的就是其大量存在且仍在快速蔓延的违法建筑。违法建筑的存在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包括现有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利益驱动及规划管理缺位。 第四章:我国规划管理现状及改进建议。本章先分析了我国目前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接着提出了改进建议。首先要改革城市规划的编制思路,即确立总体规划的战略性和详细规划的原则性和控制性;其次要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和严格的审批机制,主要是建立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强化规划审批权的集中统一。再次就是加强规划的实施管理和加强规划的监督和检查管理。最后还要重视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 第五章:实证分析——深圳市宝安区城中村规划管理体制的建议。本章先描述了深圳市宝安区建设用地及规划管理现状及问题,接着提出建立适应宝安区城中村的规划管理体制的措施。在此我提出应该逐步推进城中村土地的国有化和市场化,然后按照城市规划管理的要求统一管理城中村的建设。首先要进行科学的规划,要打破目前村中一户一块地一栋房的土地利用模式,按照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规范来做规划。还要加强公众参与,取得村民与外来流动人口的积极性和镇对规划实施监管的自觉性,让他们广泛地参与到规划中来。然后要建立垂直规划管理体制,并成立规划管理委员会,集中规划审批权。另外还要严格执行“一书两证”的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并强化规划编制与实施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