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行政判决书是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最终载体,是审判过程和司法结果的重要表现。行政判决书上网公开是我国司法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乎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内容。在当前司法改革如火如荼推进的背景下,深入研究我国行政判决书上网公开制度的制度规定与实践现状,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改革举措,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深远的实践价值。行政判决书上网公开在公开审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各级法院在行政判决书上网公开工作中展现出的积极态度,反映了我国司法改革理念的变化。公开、公正审判和阳光司法成为新时代司法活动的自觉追求。行政判决书上网公开制度反映了我国司法活动在信息化时代下的新举措,是司法公开、司法透明的新期待和新需求,它能够满足公众的司法信息需求,有利于遏制司法腐败,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有利于强化法制宣传,有利于繁荣学术研究。随着司法改革力度的加大,在新的司法改革理论的指引下,行政判决书上网公开制度引起广泛关注。信息快速发展的互联网时代,给各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带来了很多便利,人民法院应充分认识“互联网+”时代的特殊性,加强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增强司法与社会的沟通,进而为民众提供更加便利的诉讼服务,这都离不开行政判决书的上网公开。我国新行政诉讼法的出台与依法治国的不断深入,则为行政判决书上网公开制度之完善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与现实土壤。本文探讨了行政判决书上网公开的理论基础与现实意义,分析了行政判决书上网公开的制度现状、实践现状及其不足,进而在比较美国、韩国以及我国香港地区、台湾地区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较为系统全面的完善建议。这些建议主要包括:一是加强相关配套机制和责任机制;二是强化上网公开的规范性,平衡当事人隐私权和公民知情权的关系;三是提供个性化服务和构建互动机制;四是完善救济程序;五是实行奖励和处罚相结合的机制;六是建立上网公开为主、其他公开方式同时存在的多种公开方式机制。本文认为,行政判决书上网公开制度之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修改相关立法以顺应时代发展之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