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方面消费者更加注重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尤其是关键零部件的质量水平,推动供应商创新能够满足消费者对产品细分化后关于零部件质量水平的要求。另一方面消费者依然喜欢“物美价廉”产品,产品原材料及关键零部件成本往往占产品生产成本重要一部分,如电动汽车电池成本占了电动汽车生产成本的一半以上,因此激励供应商进行创新以降低关键零部件生产成本能够满足消费者对产品价格的要求。 本文探讨了由下游电动汽车制造商激励上游电池供应商进行产品绿色技术创新的供应链创新模式,运用契约理论和纳什谈判理论,分别构建了不同政府补贴政策下制造商激励供应商技术创新的集中式供应链决策、分散式均衡决策和谈判协调决策模型,从而建立了相应的成本分担契约及谈判协调机制,并对比不同的政府补贴形式(固定补贴和动态补贴)对制造商和供应商决策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与固定补贴政策相比,动态补贴政策下成本分担比例不但与消费者绿色偏好系数和技术提高成本转化系数有关还有政府的补贴系数有关,且能够有效影响供应商在绿色技术研发成本的投入;(2)制造商激励供应商技术创新的供应链创新模式可以有效的提高供应商在绿色技术方面的投资(提高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增加绿色投资成本);(3)成本分担契约能够很好实现电动汽车供应链的协调运营,提高资源效率,且在谈判协调决策情形下供应链及其成员的最优利润均高于分散均衡决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