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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8年的持续奋斗,2020年12月中国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任务,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取得了令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成就。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国已经彻底摆脱贫困问题,在防止返贫现象、巩固脱贫成果和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新征程中,城市人口的贫困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和重视。
在社会发展的进程当中,并不是所有社会参与者都是可以享受到社会发展的红利,有一部分群体在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转型之下因为没有跟得上转型的变化“掉队”了,由而陷入贫困的境地。有研究者将这部分群体成为转型贫困。本文立足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之下的城市贫困问题,用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发展情况对“转型贫困”群体进行研究:以城市转型贫困人口作为代表,分析其产生的原因,从而更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对于有效地进行贫困治理、解决贫困问题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转型有多种类型,为了便于研究的进行,笔者结合调研地经济发展情况选取了三种日常生活中较为普遍的转型贫困类型,即城乡二元结构转型之下的流动人口贫困、所有制结构变化出现的下岗职工贫困、第三产业兴起的产生的在职贫困。这三种类型转型贫困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可以感知到的、较为有代表意义的。笔者采用案例研究的方法,通过立意抽样的方式,对N市城区两个主要区域的社区进行抽样,共抽取了8个社区,30名转型贫困人口。根据对这三种转型贫困群体的生活现状,即经济生活状况、社会生活状况以及心理状况进行描述,结合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从结构层面和个体层面探讨城市转型贫困人口所出现的原因,笔者期望从这一角度入手,在宏观的社会转型与微观的个体之间找到切入点,并从建立起治理转型贫困的长效机制、发展就业优先战略和建构多元化社会减贫网络三方面提出治理城市人口转型贫困的对策,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是:经济社会转型背景下城市的转型贫困人口出现原因是个体与结构互动失败的结果。
基于以上研究结果,对不同发展程度地区间治理转型贫困的差异性的问题和在贫困治理政策的发展中,是选择扩面还是选择提标的问题进行探讨。
在社会发展的进程当中,并不是所有社会参与者都是可以享受到社会发展的红利,有一部分群体在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转型之下因为没有跟得上转型的变化“掉队”了,由而陷入贫困的境地。有研究者将这部分群体成为转型贫困。本文立足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之下的城市贫困问题,用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发展情况对“转型贫困”群体进行研究:以城市转型贫困人口作为代表,分析其产生的原因,从而更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对于有效地进行贫困治理、解决贫困问题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转型有多种类型,为了便于研究的进行,笔者结合调研地经济发展情况选取了三种日常生活中较为普遍的转型贫困类型,即城乡二元结构转型之下的流动人口贫困、所有制结构变化出现的下岗职工贫困、第三产业兴起的产生的在职贫困。这三种类型转型贫困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可以感知到的、较为有代表意义的。笔者采用案例研究的方法,通过立意抽样的方式,对N市城区两个主要区域的社区进行抽样,共抽取了8个社区,30名转型贫困人口。根据对这三种转型贫困群体的生活现状,即经济生活状况、社会生活状况以及心理状况进行描述,结合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从结构层面和个体层面探讨城市转型贫困人口所出现的原因,笔者期望从这一角度入手,在宏观的社会转型与微观的个体之间找到切入点,并从建立起治理转型贫困的长效机制、发展就业优先战略和建构多元化社会减贫网络三方面提出治理城市人口转型贫困的对策,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是:经济社会转型背景下城市的转型贫困人口出现原因是个体与结构互动失败的结果。
基于以上研究结果,对不同发展程度地区间治理转型贫困的差异性的问题和在贫困治理政策的发展中,是选择扩面还是选择提标的问题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