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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当前我国的全局性问题,解决好“三农”问题在国家战略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中,乡村关系的研究又是“三农”问题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的基础性课题。我国的现行法律制度文本,规定了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关系的一般图景,但是在具体实践中,乡村关系并不完完全全同法律规定的那样,而是存在不规范、不协调甚至冲突的一面。因此,为了指导实践的需要,有必要对当前的乡村关系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分析。在此背景下,本文采用实证研究方法,以金华市A市B镇为例,考察了乡村关系的缘起、制度安排及运作过程,分析了乡村关系现状和影响因素。最后,对相关问题提出了一些思考,试图为我们解决乡村关系存在的问题提供一些经验与启示。 本文是以实践调研为视角,侧重从村民自治的角度研究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关系的专题论文。全文共设计五章:第一章绪论,介绍论文选题的目的意义、观点综述和思路创新;第二章论述我国乡村的法定关系及其基本结构,历史分析了乡村关系发展的历史沿革,以及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和当前乡村关系的基本结构;第三章以A市B镇为例,采用调查问卷和图表分析的方式,梳理出当前乡村关系不协调的具体表现类型;第四章从管理体制、思想认识、经济基础、村民流动四个方面考察了引起乡村关系不协调和状态趋于紧张的影响因素;第五章结合自身工作思考,论述了调适乡村关系的建议:一是要畅通机制,准确发挥乡镇政府的指导职能;二是要更新观念,打破乡镇干部传统思维;三是要壮大村集体经济,为村民自治提供动力;四是要大胆创新,实现自治形式多样化。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一是分析方法上的创新。文章首先从乡村关系的制度考察出发,从理论和制度框架上分析乡村关系的法定模式;第二步笔者通过个案的实地走访调研去求证乡村关系法定模式的适用性;最后提出调适乡村关系的应然状况和现状之间失调的相关建议。通过该种分析方法,前期的法定模式分析可以使实证研究具有更强的针对性,提出的调适乡村关系的相关建议也能更有说服力。 二是视角上的创新。目前研究乡村关系多是侧重于从政治学、社会学以及经济学的角度来探讨,从村民自治的法律规则方面研究得较少。因此,本文在乡村关系的应然状况和实证研究中,注重从现行法的相关规定出发,考察法律在实践中的适用性,进而提出调适乡村关系的一些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