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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万年的历史长河中,图书作为传播信息的主要载体,一直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信息来源。制作图书的材料也是千变万化,从古代的绢帛,到现代的纸张,不胜枚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纸质图书在市场上占有不可替代的特殊地位。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计算机和网络技术逐渐走入人们的生活,图书的制作工艺、传播媒介和载体形式都有了巨大的变化,一种全新的图书形式出现了,这就是电子图书。 由于电子图书有单机型电子图书和网络型电子图书两种,网络型电子图书属于网络出版,所以网络出版和电子图书在概念的外延上存在着交叉。网络型电子图书也就由此而来。 目前,网络型电子图书以其不可比拟的优势正逐渐贴近读者,必须给予这种特殊的出版方式以足够的关注。图书的短周期趋势、低利润化和高退货率都为网络型电子图书的出版提供了可能;同时,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家庭化发展趋势,网络型电子图书的出版必将成为出版产业新的出版形式和经济增长点。因此,深入研究网络型电子图书的优越性及著作权保护是十分必要的。本文运用比较、分析举例等方法,对这种既具有网络出版的共性,又具有电子图书的个性的出版物的著作权保护问题进行了探讨,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从电子图书和网络出版入手,对网络型电子图书的概念进行界定,同时将网络出版的优势及中外网络型电子图书的发展现状进行了研究和分析。 网络出版除了节省时间之外,还具有检索方便的优势。网络出版直接面向读者,省去了一些中间环节的费用。在发行方式上,它不需要运输、不需要库存。同样内容的作品,采用网络出版所需的费用要比用其他方式出版低得多。因此,同样内容的电子图书的售价要比纸质图书便宜。网络改变了原有的出版模式,可以使出版过程在网上进行。这样,作者、出版者、读者之间可以进行直接对话,实现进一步沟通、交流,缩短相互间的距离,有利于提高出版质量和效益。 网络型电子图书是集网络出版与电子图书的特性为一体的新型图书出版形式,即以通信网络为基础,以计算机硬盘为主要存储媒介,进行信息传递的出版物,它是一种全新的、无物化形态的出版物。它以电子图书的形式为依托,以网络传播为手段,创造了现代出版的新概念。 《骑弹飞行》(Riding the Bullet)是世界上第一本只发行网络型电子图书,不发行印刷版本的书。与国外媒体描绘的“网络型电子图书呈爆炸式增长”的未来前景相比,我国网络型电子图书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已经有数十家出版社建立了自己的网站,但大多停留在发布图书信息、进行网络宣传或邮购图书等方面,还谈不上网络出版和电子商务。1998年夏《第一次亲密接触》在网上发行,数以百万计的年轻人上网寻找“轻舞飞扬”,痞子蔡的这本以网络型电子图书形式出现的小说霎时间传遍中国大江南北。 第二部分对网络型电子图书著作权保护的必要性进行分析,从技术保护和法律保护两个方面进行阐述,并将视线放到网络时代的大环境中。提出了连带关系的说法,即网络型电子图书的发行量会影响到同样内容的纸质图书的发行量,因此在对网上侵权进行赔偿时,是否应该将其对纸质图书发行量的影响考虑进去。同时提出了与网络型电子图书有关的立法有待完善;公民在网络环境下的版权意识有待提高。 第三部分主要谈的是技术保护的手段以及国内一些出版商的执行情况。 网络型电子图书发展到今天,最令人担心的,可能不是法律是否拒绝赋予新的权利以适应变化着的技术背景,而是既有权利如何才能有效地维持和行使。因此为防止他人对作品的非法使用,只有在版权作品上采取技术上的措施,令使用者不能任意复制、发行、传播和修改,才能达到保护和实现其利益的目的。 DRM技术通过加密和附加使用规则对数字内容进行保护,它的使用规则可以断定用户是否符合浏览数字内容的条件。使用规则一般可以防止内容被复制或者限制内容的浏览次数。DRM技术的目的是保护数字内容的版权,从技术上防止数字内容的非法复制,最终用户必须得到授权后才能使用数字内容。 第四部分主要谈法律保护手段。以一些典型案例为依托,以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为框架,涵盖了与网络型电子图书有关的一些著作权法律保护手段。 提出网络型电子图书的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与一般纸质图书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是保护手段上更侧重于技术保护。对与网络型电子图书有关的财产权进行了分析,主要有复制、出版、发行、汇编,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2004年底,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郑成思发现书生公司在“书生之家数字图书馆”网站(www.21dmedia.com)上,未经授权使用了他的多部作品,侵犯了他的著作权。这是一个典型的网络型电子图书著作权侵权案。主审法官宋鱼水对此案进行了公正的审理。对与网络型电子图书有关的传播权限制进行了分析。包括网络型电子图书著作权保护中的合理使用以及与网络型电子图书著作权保护有关的法定许可。 一方面,网络型电子图书的内容是数字化的,互联网的普及使它的传播没有了时空阻隔;另一方面,版权保护技术是网络型电子图书产业启动与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因此,网络型电子图书的出版和发行呼唤可靠的技术支持。只有在良好的技术支持之下,才有可能形成良好的出版秩序。网络型电子图书的著作权保护除了需要业内人士的不懈努力,更需要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 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正是由于互联网的存在,才使得网络型电子图书的侵权问题难于界定。网络型电子图书的优势往往被转化成劣势,快捷的出版速度往往被快捷的盗版速度所淹没。互联网似乎在给网络型电子图书的作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困惑。那么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如何解决呢,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依靠健全的法律和现代化的技术。 总之,网络型电子图书的著作权保护不容忽视,它是网络型电子图书在互联网上顺利发行的可靠保障。只有既在技术上把关,又在法律上予以保障,才能全方位地对网络型电子图书这一特殊形式的网络出版进行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