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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了政府社会治理方式改革和发展的新方向,作为国家治理能力的微观体现,各项公共政策特别是地方政府的公共政策反映着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水平,研究和探讨微观公共政策,不仅有利于政府具体政策更好的服务社会和群众,也有助于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盘建设。包头市限摩交通管理政策已实施了12年之久,制定政策时的交通环境、社会经济水平、出行条件与现今有很大的差异,但政策却一直在延续。限制摩托车行驶,包头市并不是个例,我国有185个城市采取了限摩(或禁摩)的交通管理政策。虽然管理者普遍对限摩交通管理政策比较青睐且长期延续执行,但社会各界对该类政策的争议却一直存在。全国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的地区还鼓励用摩托车等个人交通工具出行,凸显了摩托车占用道路资源少、日常通勤经济灵活等优点,这让一些城市的管理者和大众重新审视了摩托车在交通工具多样化中发挥的价值。“限摩”作为一项交通管理领域的公共政策,既要实现优化交通管理的目的,也要从社会管理全局的角度来衡量整体效果。包头市限摩交通管理政策的实施对规范交通秩序、提高出行安全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应与时俱进、积极调整,减少或避免对其他领域的负面影响。本文通过问卷调查收集了部分市民就包头市限摩政策对多个领域产生的影响进行的评价,并通过专家意见建立起科学的评价指标,利用层次分析(AHP)法和模糊综合分析法,对限摩交通管理政策的效果进行了综合评价,并对政策实施效果存在偏差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调整方向和改进建议,也为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一个公共政策如何适应新时代治理要求的思考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