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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逐渐完善,中国的竞争法律制度建设已成为国内外极为关注的焦点。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自由企业制度是否能为亚洲文化所全盘接收,冠以“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律是否也可以适用于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发展中国家是否可以引入发达国家的竞争制度,等等。这些问题随着反垄断立法过程中的一系列疑惑和争议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日本被公认为是在法律移植和法律融合中“敢为天下先”的代表性民族,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日本政府开放国门,引进了大量的经济法律,反垄断法就是其中最重要也是最具争议的移植法律之一。日本反垄断法经过半个多世纪来的实践和发展,从全盘照搬逐渐融入本国土壤,形成具有鲜明日本特色的制度规范,使之在促进经济的增长中发挥了显著的作用。日本反垄断法律制度本土化的过程,十分典型地反映了移植他国法律的曲折道路,也提供了后发展国家吸收他国法制思想和制度的宝贵经验。 日本反垄断法的移植过程表明:制度引进首先必须符合国情,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是制度建设的内生动力,要引进先进的法律制度,必须考虑受体国家的社会经济实际,否则,再先进的制度会搁浅。其次,制度建设的精神重于形式。反垄断法律制度的引进和确立的过程更是一个文化移植和培育的过程。通过制度的建设,提高公众对于反垄断原理的认识和理解,明确什么是反垄断法允许的,什么法律是禁止的。通过法律的实施,展示反垄断法对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从而把维护经济民主、促进自由竞争的必不可少的竞争文化渗透到社会各个方面。缺乏这种基本法律制度,市场竞争的秩序就会受到影响甚至破坏,经济资源的效率将严重下降,社会的发展将付出沉重的代价。再次,制度的效率在于发展,在当今时代,民族的竞争力已经成为各国政府极为关心的问题。日本的法律虽然受到美国极大影响,但他们在结合国情的基础上进行了发展和改造,使之既体现了国际竞争规则,又兼顾了本国国情,产生的效率有目共睹。 本论文的目的是通过日本法律的研究证明,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共性之处,公平竞争也是世界各国的共同任务。因此,充分借鉴各国法律制度所体现出来的优秀文明,并适时地进行移植和实现本土化,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