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控制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发展和金融创新,更好的为经济运行服务是金融监管最根本的目标。由此而形成的金融监管体系有分业监管、部分统一监管和统一监管三种模式。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金融监管体制一直处于不断的变革之中,部分国家改变了其金融监管的模式,由分业监管模式逐渐向部分统一监管或统一监管模式靠拢。2007年由美国次债危机演变成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在反思这场金融危机的原因时,很多学者认为金融监管的滞后和缺失是造成这场危机最主要的原因。很多国家都在考虑金融监管体制的再构筑设想或监管模式的再选择,甚至危机前已经对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改革的国家也在重新审视和评价现有模式可能具有的缺陷。中国现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着监管协调差、监管水平和效率较低,缺乏完备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存在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等弊端。本文通过多元Logit回归模型考察了影响金融监管模式的因素,然后通过样本中几个国家的金融监管改革和金融监管模式转换的特征比较,研究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与金融监管模式选择之间的关系。得出的基本结论是:没有一种标准的监管模式可以适合所有的国家的不同时期。因此,当参考和借鉴其它国家金融监管经验的同时,必须要充分的考虑到不同时期经济、市场、体制、政治、文化等各种因素后做出权衡和选择。模型估计和国别案例比较分析的结果表明,部分统一监管和统一监管模式更适用于混业经营环境下的监管。而且,部分统一监管尤其是统一监管模式倾向于中央银行的监管职能分离。统一的监管模式需要发达的金融市场、较高的监管水平、良好的政治制度以及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为先决条件。中国目前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迫切问题应该是建立包括银监会、证监会及保监会在内等金融监管机构间的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以减少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提高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能力。同时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机构关于国家金融危机预警机制的建立和国际金融监管多边合作规则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