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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是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发展过程中的重大创新,体现了多种法律制度的综合与融合。在这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新型公私合作形式中,政府从公共物品和服务的垄断者变为提供者、发起者、监管者和交易者。然而,在这种模式之中,明显处在强势地位的政府极易滥用行政职权,违反契约精神,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资本方个人利益,导致实践中PPP模式制度优势可能被化为乌有。在PPP模式这种公私法混合领域中,对政府民事责任法律制度进行研究分析,有助于厘清公私混合体制中的政府角色定位及职能问题。政府民事责任法律制度的构建,为PPP模式中政府民事责任承担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切实可行的指引,有助于督促政府遵守契约精神,实现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双赢,从而提高PPP模式实际效益。因此,以我国PPP模式中最具代表性的BOT模式为例,对我国PPP模式政府民事责任法律制度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剖析,吸收借鉴先进国家成功经验,探寻强化和完善我国PPP模式中政府民事责任制度的途径,对推进PPP模式的长远开展,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PPP模式中的政府民事责任法律制度是本篇论文研究的起点和基石。本文的研究路线如下:通过对PPP模式中政府民事责任的一般性分析,解读出PPP模式的政府民事责任制度内涵及主要内容。基于此,逐一对我国该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再通过对国外先进国家制度的介绍和借鉴,思考我国PPP模式中的政府民事责任法律制度应构建怎样的法律保障制度,并借以完善PPP模式的法律促进机制,是本研究的根本宗旨。本文主要分为六个章节,进行论述:第一章是绪论部分,是对选题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大致介绍。第二章是对PPP模式中政府民事责任法律制度的一般分析。首先,通过对PPP模式中政府提供者、监管者、交易者的不同角色不同阶段所承担的职责进行细化,归纳出PPP模式中政府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然后在此理论基础上,深入剖析PPP模式中政府民事责任法律制度的内涵、主要内容以及理论依据。第三章是我国PPP模式中政府民事责任法律制度现状及存在问题。本章以政府民事侵权责任和民事合同责任为切入点,着手对我国现行PPP模式中政府民事责任法律制度现状进行分析。鉴于PPP模式涉及的法律关系过于复杂,因此选择实务中最常见的BOT模式入手,总结出该法律制度现存的六个主要问题:政府民事责任立法不完善、民事责任承担主体难以确定、民事合同责任归责制度建设滞后、政府民事责任法律适用存在冲突、政府民事赔偿制度不合理、民事责任追究机制不到位。第四章寻求他山之石,对英国、法国、美国三个运行机制截然不同的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度进行分析,从而为我国PPP模式政府民事责任法律制度构建提供参考性借鉴。第五章是对完善PPP模式中的政府民事责任法律制度的思考,并从以下六个方面提出了建议:一是完善PPP模式民事责任立法;二是确定政府民事责任承担主体;三是健全民事合同责任归责制度;四是明确政府民事责任法律适用;五是建立科学的政府民事赔偿制度;六是保障民事责任追究途径通畅。第六章是结语。对全文的思路进行归纳,并作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