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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与社会高速发展,多灾种、复合型的危机将成为一种常态,危机的形态与特性正在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变迁,危机正变得越来越有跨界性质。随着世界工业文明的不断进步,环境破坏和污染物跨界问题呈现出多样化和严重化态势。虽然我国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化的步伐也积极向前迈进,但是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却没有得到与之相匹配的发展。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日益凸显的环境问题不仅给人们的健康带来危害,也阻碍了城市经济的长期发展。环境危机事件普遍存在着影响范围广、污染强度大、社会影响严重和治理复杂等特征。地方保护主义的盛行、地区政策标准的差异、地方政府大环保意识的薄弱等问题使得环境问题跨界治理比区域内治理更复杂也更具挑战性。所以,要解决跨界环境问题,各个地区的地方政府必须加强交流合作,形成协调有序的局面。跨界治理作为一种新型的治理模式,打破了狭隘的行政区划界限,是一种新型互动合作治理模式,构建协调、高效的跨界合作治理机制将成为未来治理发展和变革的主流方向。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系统分析和案例研究为主,从协同治理理论、博弈理论等相关理论出发,首先分析我国环境危机跨界治理的现状,通过列举近年来我国重大的环境危机事件,分析我国环境危机跨界治理的主要特点。总结我国环境危机跨界合作治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行政区划体制障碍、缺乏法律保障、合作主体间利益冲突及跨界合作治理约束不足等,并以京津冀空气污染跨界合作治理作为典型案例,分析京津冀地区空气污染跨界合作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通过对欧盟环境危机跨界合作治理的实践案例的分析,总结欧盟环境危机跨界合作治理的特点以及欧盟跨界合作治理的成功经验。最后,提出我国环境危机跨界合作治理机制构建的思路,包括原则及注意事项。以合作和共治为视角,从法律制度完善、跨界协调机构构建、合作沟通与协调机制、合作利益与激励机制及合作监督与约束机制等方面提出构建我国环境危机跨界合作治理机制的基本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