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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2001年12月11日加入WTO,至今已经十二年有余。中国的对外贸易获得了飞速发展,在国际贸易中的影响力不断提高,中国已经从一个规则接受者蜕变到一个全面了解WTO规则,并积极参与WTO谈判的规则制定者。就WTO协议的法律性质而言,WTO协议是主权国家之间(另外包括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等少数单独关税区)通过谈判、协商达成一致的,经各缔约国国内立法机构批准认可的,对缔约方有法律约束力的硬法。但同时,无论是从立法的角度,还是法律实施的角度,WTO协议中都有不少软法因素的存在。从立法的角度来看:WTO规则含有许多柔性的例外条款和模糊条款。从法律实施的角度来看,争端解决机制中“法庭之友”意见的采纳、磋商机制的广泛使用等,都体现出WTO虽然是有着法律约束力的硬法,但是也充斥着柔性的软法成分。深入分析研究WTO软法运行机制,思考如何利用这些软法,具有极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从理论价值来讲,传统的国际软法集中在研究全球环境保护、国际人权保护、国际金融监管等领域,对于WTO框架下软法的研究很少,而本文恰是选取了这一领域进行深入剖析和研究,力图构建一个更为完整的国际软法理论研究体系。从现实意义来讲,中国经济发展对外贸的依存度仍然居高不下,而近年来,全球主要经济体经济增速放缓,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中国面临的外贸形势相当严峻,深入研究WTO软法运行机制,对于中国如何在WTO软法视角下进行贸易制度和政策等的战略选择,维护本国的外贸利益,促进科学和谐的国际贸易秩序的建立,意义重大。